根据方案,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购买国标专用校车须预先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分审批。公办校(含未经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按购买价的40%给予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民办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按购买价的20%给予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同时,对辖区内的公办、民办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给予不低于购车价10%的津贴。各类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须只用于在晋江市范围内接送本校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幼儿园专用校车原则上只能在本辖区范围,或不超过半径5公里的范围内按预定的路线运营。部门接受外来工职员子女较多的幼儿园,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展到8公里。
为让各校买得起校车、用得起校车,晋江还将对符合国家尺度专用校车运营用度进行津贴。50座以下的公办校(含未经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国标专用校车,每年津贴运营费2万元;50座及以上的每年津贴运营费3万元。民办校国标专用校车每年津贴运营费为公办校国标专用校车津贴尺度的50%。享受市、镇(街)财政津贴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及日常运营的学校,须严格按有关划定配备校车驾驶员,并加强校车安全治理,安装视频GPS。对泛起违背相关划定的,将给予停发运营津贴等相关处罚。
据悉,今年,晋江市财政预算拨款500万元,用于购置50辆国标专用校车的经费津贴。截至目前,晋江各学校购买并经公安交管部分审查登记注册的29辆国标专用校车已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