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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高速上欲“练车”危险

发布日期: 2012/9/10  [ 返回上页 ]

  教练车高速上欲“练车“危险!此举是发生在唐山京哈高速榛子镇一高速公路上,当时唐山高速交警大队的民警执勤经过此处时发现,有3辆驾校教练车车速缓慢的向高速入口驶去,而且走走停停,这一不正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询问发现,这3辆教练车竟然准备带学员到高速公路上练车。这幸亏发现的及时,不然发生意外真是不可想象的。


  当交警发现这3辆教练车后,当即劝其离开,可在此时,又有5辆仃同的教练车也向该路口驶来,经向车内人员了解,他们与之前3辆教练车中的人员属同一所驾校,是商量好一起到这里练车的。询问中民警发现,这些车中有3辆车同时存在超员现象。


  民警当场对这8辆教练车进行了劝返,并严肃告知教练和学员,高速公路绝不是练车场所。学员由于驾驶技术较生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很难达到规定的行驶速度,而其他车辆的车速相对较快,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躲闪不及,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此外,3辆教练车内还存在超员现象,这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属严重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指出,驾校教练车因为有正常的牌照和行车手续,是可以上高速行驶的,但学员驾车上高速,或在高速上学车、试车是不允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5款,“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根据《交通管理执法手册》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当处以200元罚款。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此外,民警指出,即便是在普通公路上练车,也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最后,在经过民警的教育后,教练车上的人员意识到了高速上练车的危险性,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在此警戒各位学车人员,应到教学指定路段练车,想练好车的精神是值得表扬的,但也要正规的练车才行。

 

  附:东风平头教练车遇到泥泞与翻浆的路面应如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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