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车上路本来已经是不可行的行为了,被检查发现还是醉驾,行为更为恶劣。简直枉顾他人生命安全,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这一极其恶劣行为发生在湖北黄州区赤壁大道与黄州大道交汇处。当时交警在此处设卡,对来往的机动车进行检查。
在下午时分,一辆白色小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执勤民警对其示意靠边进行检查,但该车却猛的转向南侧非机动车道并且试图冲岗。在发现其不对的时候,迅速对其前后堵截,并逼停该车。在打开车门后,从里面传来了扑鼻而来的酒气。随后交警迅速对该车辆作驾驶员进行控制。经酒精含量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竟高达108.6mg/100ml。其驾驶的车辆系教练车,但所用的临牌和车辆却不相符。
新规规定,如发现酒驾:(1)一律吊销其驾驶证,并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2)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话,吊销其驾驶证,处10年不准驾驶车辆而且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算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辆;(3)如果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驾驶车辆;(4)酒驾罚款:第一次发现酒驾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如再次酒驾的话将被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的,被处扣留15日,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止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