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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车撞上教练车小伙重伤死亡引发谁之责任

发布日期: 2013/6/17  [ 返回上页 ]

  近日,一件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一辆山地车撞上了教练车,因伤重拖救无效死亡。死者是一名很年轻的小伙子,也就在今年下半年就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却在这一场事故中离去,成为周围人心中抹不去的悲痛。因为这是一场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其事故责任方应是哪方,产生了新一轮的争议。


  这则事故相信很多人已经看过,那么下面将讲解一下这样的事故中,各方都承担着什么样的责任。首先,这起事故是非机动车撞上机动车,死者所骑的山地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所行车道应该是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该右侧行驶。事故中的教练车虽然是被追尾的一方,但当时该车所停的位置却是快车道,另外所行驶的路线是否是规定的行驶路现,现在还不得而知,所以机动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在我国机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事故中,都各负什么责任呢?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些责任只有在出事故后,我们才会想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其实我们只要遵守各自应遵守的,发生意外其实也不会有很大的损伤,因为我们的逆向行为,做冲击被放大化,当然所得到的后果也被扩大化,出现我们不能接受的结局,这都是我们所不想的,所以遵守交通规则,一个很小的举动,我们大家一起实际行动,得到的将是大大的回报。


  文章来源www.jlcwz.com教练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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