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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车辆远光驾驶 教练车驾驶员眼被照花酿悲剧

发布日期: 2014/4/28  [ 返回上页 ]

      24日晚,临沂一位教练在夜训结束后回家的途中,因对面车辆使用远光灯导致视线不清,使教练车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时,该教练送完学员正驾驶教练车在回家的途中,当行驶至沂蒙北路枣沟头镇陶庄路段时,一辆大货车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会车时大货车驾驶员依然没有关远光灯,该教练眼睛被照花,等视力恢复,才发现即将要撞上隔离护栏,猛踩刹车,但为时已晚。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开车时如何使用远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交警表示:“滥用远光灯,可瞬间致人暂时失明,是引发夜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遇到对面汽车开远光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转移视线,避免被直接照射,同时减速,变换灯光提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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