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早上8点,江宁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交警在双龙大道诚信路口执勤时,看到一辆号牌为“苏A37XX学”的教练车,在车流中走走停停,相当危险。交警赶紧示意驾驶员离开,谁知车子刚走了一段,又停了下来。交警觉得可疑,便上前拦下问道:“你是学员?”“不,我是教练。”虽然这名男子只说了这5个字,交警还是闻到了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这名教练员梁某称,头一天深夜12点多,他和几个朋友吃宵夜,喝了点啤酒。当天早上,梁某醒来,觉得酒已散去,便驾驶教练车带着一车学员上路教学。教练员驾驶教练车酒驾,交警开出前文所述的罚单。得知这一结果,梁某傻眼了,因为普通酒驾只需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对此,交警解释,教练车属营运车辆,所以处罚比普通酒驾要重。
为明确教练车性质,200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明确规定,教练车是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属于营运车辆。因此,只要是酒后驾驶教练车,都将按照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规定来处罚。驾校教练驾驶教练车,被交警测出酒驾,交警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对开车教练员开出罚单:罚款5000元、记12分、15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