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治
重点整治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对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培机构,暂停新增教练车计划。教练车要张贴使用统一有效标识,新增教练车必须由申请企业全资购置,公车公营。教学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二级车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车辆必须停止教学活动。对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学驾人员考试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严厉查处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收取学员“过关费”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教练员诚信考核制度,诚信考核不及格的,由运管部门暂收回其执教IC卡,停止该教练员教学活动,公安交通部门暂停受理考核报名。同时,合理引导驾校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高发展,由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防止低成本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据运管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还建立定期协调例会制度,互通培训和考试相关情况,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商讨有关规定和措施,集中解决在培训与考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形成长效动态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