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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通行证的教练车不得进入考试路段练车

发布日期: 2015/8/20  [ 返回上页 ]

8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解决考场扎堆练车造成的拥堵,交警部门出台举措整顿教练车,未持有通行证的教练车,不得进入考试路段训练。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陈仓交警大队联合下发《通告》,要求从本月初开始,凡需进入科目三实际道路考场——陈仓区南环路(西考场)、科技路(东考场),进行考前模拟训练的教练车辆,一律需持本驾校开具的考前模拟训练证明,到科目三实际道路管辖交警大队办理准予通行证明后,方可进入科目三实际道路进行考前模拟训练。

除正常考试车辆、持有准予通行证的考前模拟训练车辆外,其他一切社会车辆、教练车辆严禁在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路段及周边(除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随意停放。

此外,无牌教练车上路行驶,未在指定道路和时间内从事教学活动,教练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从事与考试训练无关的活动,均被纳入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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